肇庆城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0〕5号)的有关规定,肇庆市城区(包括高要市、端州区、鼎湖区)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从11月份开始安排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一)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行不定期无纸化考试,可随时报考,通过后取得《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同时通过后取得《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二)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从11月份开始安排无纸化考试。市直、高要、端州、鼎湖的考生统一安排在肇庆市干部学校考试(考点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四楼)。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考试。市直单位考生考试地点:肇庆市会计技能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古塔中路16号三楼)。高要、端州、鼎湖的考生在所在地财政部门报名并安排考试。 三、考试收费 按省、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收费每科65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以各种名目向报名考生收取规定标准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包括: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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