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010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人员办证
请2010年度通过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专业资格证书: 一、办证须统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附后)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两张(一张用于证书上,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单位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章)。 二、办证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等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证地点:请及时到市住建委建筑管理局资质科办理。 附件:《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