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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1-11-15 14:44| 发布者: qqyyliu3| 查看: 932| 评论: 0

摘要: 201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01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沂源县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2010年、2011年毕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五)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它条件。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专业)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沂源县人才市场二楼(县政府对面)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半身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和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沂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对符合履行兵役义务的人员,还要出具县征兵办公室发放的《预征对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其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笔试成绩加6分,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4、录取比例: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为1人的岗位(专业)予以合并考试,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于11月19日上午凭身份证及交款发票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公布确定的最终招聘岗位(或专业)及人数。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0日上午8:30-10: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录取人数相同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

  应聘人员于2011年11月24日下午在报名处和沂源人才信息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于 2011年11月28日在报名处和沂源人才信息网(www.yyrc.gov.cn)公布,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最终确定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考核、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专业)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全面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公示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专业)有多个单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及咨询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3-3221430

  监督电话:县纪委0533-3222110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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