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审计署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共同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考务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点也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原则上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由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采用网上报名的组织方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审计局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相互支持、主动配合,联合办公,共同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咨询等各项工作。 (四)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苏人发〔2002〕7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教材征订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1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四)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教材由省审计厅统一向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征订。 错过教材征订时间的报考者请于6月15日以后自行登陆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auditexam.cn)查询教材订购事宜。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审计初、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考生报名时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考生报名时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 (三)各市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在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时,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审计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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