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初级审计师报名条件
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 参加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其他学历人员,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