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汝南县小学、初中教师招聘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四)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学历条件: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六)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须具有驻马店户籍; (八)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