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运动员简章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运动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拟招聘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206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招聘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体检结果合格。其中专项条件包括比赛成绩标准和选材考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有为国为省争光和为体育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具备良好的体育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具有适合从事专项运动训练和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素质和潜力,能够刻苦训练、不断提高运动成绩。 2、专项条件: (1)比赛成绩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全国青年以上比赛前六名;全国少年以上比赛前三名;全省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第一名。集体及团体项目应为上述成绩的主力队员。具有发展前途的特质运动员,达不到上述比赛成绩条件,但经选材考试、专家论证特别优秀的,经省体育局批准,可以给予聘用。 (2)参加运动员选材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世界青年比赛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视情况免予选材考试,直接进行考核、体检。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的岗位和具体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计划管理的规定,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的2011年度增人计划内,我局直属单位招聘运动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运动员岗位汇总表》(附件)。对应聘人员条件达不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报考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证明)、取得成绩证明原件、《试训协议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招聘运动员考试审核表》。 2、各有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运动员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考核、体检 1、经省体育局批准后,各训练单位协同省体育科研中心组织对报名的运动员进行专项、体能、机能等方面的考试、考核。 2、由各训练单位协同省运动员康复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运动员体检工作。 3、根据运动员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训练单位运动员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名单,报省体育局。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备案 省体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运动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省体育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运动员公开招聘备案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各招聘单位与优秀运动员签订《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省体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66116610,联系人:胡斌; 省竞技体育学校联系电话:0531-89657006,联系人:朱勇; 省武术院联系电话:0531-89657657,联系人:赵翠荣; 省水上运动技术学校联系电话:0633-8817989,联系人:马静; 省青岛体育训练基地联系电话:0532-82731957,联系人:郝佳; 省威海体育训练基地联系电话:0631-5676317,联系人:滕婷婷; 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708,联系人:刘波; 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732,联系人:孙文鸿; 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751,联系人:孙天妮; 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786,联系人:梁增勋; 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816,联系人:宫恩强; 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72512,联系人:胡仲华; 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830,联系人:孟涛; 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856,联系人:孟令红; 省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9657887,联系人:李萌; 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72522,联系人:陈鲁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