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省工程咨询院公开招聘简章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于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为投资决策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咨询机构,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2011年1月,经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主要任务是按照政府的委托和要求,对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咨询评估;对我省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提出初步评审意见,为审批项目提供参考。
省工程咨询院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省委省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工作,业务范围也从单一的项目咨询评估,逐步拓展到项目的评审论证、课题与规划研究、设计咨询、节能咨询、项目管理、风险分析以及行业准入的标准研究等领域,为政府宏观调控和投资决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年度增人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要求,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工作业绩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30-1号省工程咨询院办公室1509。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填报《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各类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附电子版光盘)。 2、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3、提供本人亲笔手书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保证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面试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组织,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采取原工作单位考察、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人: 刘修峰、刘立基 联系电话:0531-89813379、3383 邮政编码:250013 电子信箱:sdecihr@163.com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