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

2011-10-30 10:43| 发布者: 人生豪迈| 查看: 512| 评论: 0

摘要: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 ...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


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
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表》交付押金。
4、纪保部办公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4号楼101室。
周一、二、四上午:9:00-11:30;
周三、五上午:10:00-12:00;
周一、二下午:2:30-4:00;
周三、四、五下午:3:00-5:00。
周一至周五的其他时间、节假日原则上不办公,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纪保部联系。
6、借还流程:了解借用程序→填写借条→纪保部审查→学院辅导员审批→交付押金→领取物品→归还物品及领取收条→领回押金。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的延伸阅读——借条的一般格式

  一般格式为:

  1.标题。写明“借条”。

  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

  3.署名、日期。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4-20 04: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