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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1-10-25 10:37| 发布者: ssdd1234| 查看: 4624| 评论: 0

摘要: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1.1目的和依据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 ...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原则,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我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自救为主、反应快速、措施扎实、依靠科学、联动高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可能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救援工作。

1.3适用范围
    我市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可能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本《预案》所称的建筑安全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因安全设备、设施使用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筑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3.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3.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成立兴化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分管建筑的副市长
 副指挥:市建设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经贸委、监察局、质监局、新闻信息中心、总工会、电信局等部门以及事发地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2.2 应急联动体系
    指挥部职责:主要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处置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达到四级重大事故的,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市建设局职责:组织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性要有恰当的认识并及时上报,组织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监测,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监督检查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预案制订和防治工作。
    市安监局职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职责:组织和指导公安部门开展事故现场警戒、分道管制、抢险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市公安消防大队职责:组织消防部门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市卫生局职责:组织和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市经贸局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工作。
    市监察局职责: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质监局职责:参加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新闻信息中心职责: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
    市总工会职责: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市电信局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事发地政府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和善后处理工作。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处置建筑安全事故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城市危旧房屋、产权所有人、建设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辩识体系和监测制度,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程序,定人、定时、定向交叉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源和突显特征和事故征兆。

 3.2 监测信息报告程序。通过危险源辩识体系获取危险源突显特征或事故征兆后,监测人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住所研判后,上报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公众了解、掌握的事故信息,可通过119、110、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或者其他报告,接警部门接受报告后迅速通报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对信息进行研判后,将研制结果分别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
 3.3 预警预防行动。监测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在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后,应按照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待命状态,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力求控制事态发展,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 预警支持系统。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室要掌握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所有成员的联系方式,以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和负责事故监测住处报告工作。

    4 应急响应处置

 4.1 事故快报
 4.1.1 事故快报系统:建设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和有关单位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事故快报工作,明确联系方式,报市应急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过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市建设局事故快报系统分别向市突发公共事故应急委员会和泰州市局上报事故信息。
 4.1.2 事故快报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叙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应随时补报。
 4.1.3 事故快报形式:事故快报应用传真方式报送,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资料。同时,要要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传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1.4 事故快报时限:一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4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二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6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三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12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四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4.2 分级响应
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市应急指挥部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1 报警。由事故发现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建设部门及公众协作,及时将事故有关信息按规定上报。
 4.2.2 接警。由市应急办负责,建设部门以及110、119、120、122等报警、急救电话的主管部门协作,负责对事故信息进行研判,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4.3 先期处置
    在上级预案启动前或上级建筑应急指挥部处置力量未达到现场之前,事发地人民政府、建设部门、事故单位、社区组织需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人力、物力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先期处置一般程序和措施: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努力抢救受伤人员,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加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保护事故现场。

 4.4 应急结束
    由现场指挥部会议决定应急结束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同意,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转入后期处置阶段。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政府或建设部门应在二周内提交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事故现场紧急处置结束的一般条件和情况:事故的危险性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确保不会发生或个别发生耦合事故;所有事故涉及人员均已得到清点;现场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已转化为社会公共援助;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的;其他必须结束的情况。

 4.5 后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协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 事故调查分析、评测与后果评估
   
    由市应急指挥部建筑专家组负责,建设、公安、安监、监察、工会等部门协作,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责任,评估事故后果,提供相关决策依据。

    6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一般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市安监局牵头,工会、监察、公安、建设等部门协作,依法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应经调查组多数成员通过,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成员或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讨论并做出决定,事故调查一般情况下应在90天内结案。市建设局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结案批复,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事故原因等进行全市通报;总结经验教训,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延伸阅读:

应急预案写作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般说来,应急预案的格式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一、应急预案标题

标题的写法主要有三种:一是适用范围(包括国家、地区、单位等)+事由+文种,如《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二是期限+事由+文种,如《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三是事由+文种,如《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此外,总体预案应当在标题中注明“总体”二字,如《××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需要限定该预案所涉及的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多在标题中提示,如《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试行性预案往往在标题这后标明“试行”等字样,并外加圆括号,如《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二、应急预案目录

包括一、二级序数和小标题。总体预案以及其他条文较多的预案需要加目录,显示其基本轮廓,起到导读的作用。

三、应急预案正文

(一)基本内容

有下列几项:

目的。即该预案的预期效果,大多起笔交代。写法有两种:一是用“为(为了)……,制定本预案”的句式;二是直接用一组动宾短语说明,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如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等。要切合实际、抓住要点。

编制依据。即制定该预案所根据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机关文件、其他情况等。用“根据(依据》……,制定本预案”的句式表述,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省防治人禽流感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有时将编制依据与目的合写。

现状。简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与趋势。如《××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划分了××市主要突发事件4大类13分类34种类型,概括了“以非自然因素为主,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等特点,并作出“大风及沙尘暴、浓雾、冰雪、强降雨和雷电等气象灾害仍将是××城市的主要自然灾害。环境灾害、地质灾害、地震、信息灾害、超大地下空间、超高层建筑等特殊场所综合事故、城市工业化灾害与重大危险源、传染病疫情等将是主要潜在灾害”的预测。

适用范围。指出适用于该预案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如“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领导、指挥、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权限;以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多用图表描述由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构成的组织体系框架;明确与该区域内的外驻单位、军队、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预测、预警。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测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等。其中,按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信息共享和处理、指挥与协调、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其中,依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特别重大(I)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后期处置。说明人员安置与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处置;明确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交代保险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事件调查承办机构和审核程序。

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社会动员、技术等保障。要统筹安排、落到实处。

  宣传、培训和演习。公布有关预案、报警电话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明确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的要求;交代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事项。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等级以及对应的指标定义,统一信息技术、行动方案和相关术语等编码标准。

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目录。即与该预案相配套的其他预案的目录。

预案管理。明确预案修订、完善、备案、评审与更新制度以及其他方式、方法和承办机构。如“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与奖惩。明确监督主体,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奖惩方案,写出奖惩的依据、主要规定。

制定与解释。写明制定与解释该预案的机构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并标注联系人和电话。

  实施时间。多在最后写“本预案自发布(印发)之日起实施(生效)”等。

  上述内容在总体预案中大多载明,专项等预案则根据实际需要有所取舍。

(二)应急预案主要写法

有以下几种:

分部式。它适用于条文较多的预案。全文分成几个大部分,每个部分就是一个层次。第一部分是总则,概述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现状、适用范围等;中间各个部分是分则,具体说明有关方案;最后一个部分是附则,对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目录,预案管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定与解释,实施时间等加以补充。在每个部分中,又逐级划分,分层序数依次为“1.”、“1.1”、“1.1.1”等,其中一、二级序数后面多加小标题。国家预案、省级总体预案基本上采用此种写法。

章条式。它适用于条文较多的预案。全文以章为序划分层次,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是分则,最后一章是附则。各章内分若干条,而且每条之间连续编号,也就是所谓的“章断条连”。条的序数可用“第一条”或者“–、”的形式编排,条下可以设款、项、目,款不编序数,项写成“(–)”,目写成“1.”等。《陕西省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即采取此种写法,全文分11章,各章又分若干条、款、项、目。

条陈式。它适用于条文较少的预案。有两种写法:一是前言+条陈式。第一段为开头,从第二段起分条表述。例如,《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第一段以“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作前言,从第二段起分六条对“疫情报告”、“疫情确认”、“疫情分级”、“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控制措施”、“保障措施”作了说明。二是条陈贯底式。即从第一段起就列若干条,直至最后一段,而且多用公文的“一、”、“(一)”、“1.”、“(1)”四级序数,这种写法在单位、重大活动等预案中普遍运用。

四、应急预案附录

包括归属于该总体预案的各专项预案、其他与该预案相关的重要预案(如与各省、自治区总体预案密切相关的该省会或该自治区首府的预案〉、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如新闻发布、预案启动、应急结束及各种通报的格式)、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预案如有附录,在正文之后依次写明。

五、应急预案具名

一般写在正文的右下方。

六、应急预案日期

多写在具名的右下方。

需要说明,有些预案的具名和日期写在标题的正下方,也就是题注。此外,预案一般通过公文发布或印发,公文中已说明其制定机关和日期,因此有的预案不再单独具名和写日期。

编制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求实。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预案的前提下,根据该区域、该单位、该次活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制定出切实有力的预案,确保遇事拿得出、用得上、行得通。其二,创新。要有勇于改革的意识,凭借超前思维,注重内容开放,重视制度创新,尤其是在社会资源和力量整合利用等方面提出新办法。其三,严密。在内容上,力求涵盖全面、重点突出、关联密切;在结构上,做到框架合理、项目齐全、衔接自然;在语言上,达到字端、词稳、句妥。其四,循序。预案的编制有特定的程序,成立预案编制小组、风险分析与能力评估、草拟预案、预案的评审与发布、预案的实施等环环相扣,每个环节又各有特定的内容和要求。可以说,严格的程序是预案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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