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近日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 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 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 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 予以答复和检修。 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 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延伸阅读——保证书写作格式 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二)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1.保证书的缘由 要阐明为什么写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条件和有关情况,使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2.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四)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