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行政许可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11年3月1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申请表》(请自行上网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自行上网打印),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海关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郑州海关稽查处 联系电话:0371-65599875、65599877 郑州考点领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大楼9楼903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45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