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报关员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11年03月01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考生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海关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沈阳海关现场业务处(非沈阳市发证工作已由委托所在地海关及办事处办理,具体委托事项见《沈阳海关公告(颁发2010年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一楼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22695590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制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只要考生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站并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即可。“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姓名:张 三 身份证号:2 1 0 1 0 6 1 9 8 1 0 1 0 1 x x x x 准考证号:33002010xxx 考试成绩:126 学历:本科毕业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张 三 申请日期: 2011年 3月 8 日 注:签名和申请日期请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 其它: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制说明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指《沈阳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中要求申请时提交的文件。 2、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其中,法律文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报关员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述的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指海关未当场作出决定,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回执。 3、其它: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双方授权委托有关的其它事宜。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在此栏说明。 4、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5、在填写委托权限时,须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的,须在横线上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 6、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
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委托 人: 张三 身份证号:2 1 0 1 0 6 1 9 8 1 0 1 0 1 x x x x 被委托人:李 四 身份证号:21 0 1 0 5 1 9 8 0 0 5 0 1 x x x x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0日 委 托 人:张三 被委托人:李四 委托日期:2011年 3 月 8日
注:签名和委托日期必须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