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行政许可公示(2010年报关员资格核准)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合格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原件: (一)报关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太原海关人教处,电话:0351-7119089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112号太原海关大楼3楼1303房间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 2.《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1
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签 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交验有关证件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其他:
委托时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