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题 :计算题 1、答案: 解析:(1)A(2)D(3)C(4)C (1)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和季度奖应合并由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400+2000-2000)×15%-125=385(元)。 取得年终奖: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85+1175=1560(元)。 (2)担任某公司技术顾问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当月捐赠扣除限额=35000×(1-20%)×30%=28000×30%=8400(元),实际发生捐赠支出9000元,税前准予扣除捐赠支出8400元,因此应由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000-8400)×20%=3920(元)。 (3)出版专著按我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0%)×20%×(1-30%)=4032(元),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3000元,应补税=4032-3000=1032(元)。 (4)赵某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5×600-110-(1000×10+150)×600÷1000]×20%=560(元)。 2、答案: 解析:(1)C(2)B(3)D(4)A (1)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0+15000-4800)×25%-1375=8175(元) (2)财产租赁所得,按月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是96000÷12=8000(元) 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8000×4%)×(1-20%)×10%=614.4(元) 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14.4×12=7372.8(元)。 (3)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3%=2400(元) (4)向灾区捐赠扣除限额=30000×(1-20%)×30%=72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10000-7200]×20%=1360(元) 第四大题 :综合题 1、答案: 解析:(1)B;(2)A;(3)B;(4)A;(5)C;(6)BD。 (1)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5%,速扣数125元。 所以,年终奖个税=30000×15%-125=4375(元) (2)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派遣单位M公司不扣除费用,直接就发放工资全额计税。 N公司每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00-2000)×15%-125=475(元) (3)1-2月个税=〔(5000+4000-2000)×20%-375〕×2=2050(元) 3-11月份工资所得个税=〔(5000+6000-2000)×20%-375〕×9=12825(元) 12月工资个税和监事费个税=(5000+6000+30000-2000)×25%-1375=8375(元) (4)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额计税。 应纳个税=1500×50%×20%+2000×20%=550(元) (5)全年兼职收入个税=4000×(1-20%)×20%×12=7680(元) (6)取得的存款利息免税,所以,选项A不正确;选项B符合税法规定;选项C不正确,非上市公司股息没有优惠政策;选项D正确,符合税法规定。 2、答案: 解析:(1)D(2)C(3)B(4)D(5)A(6)B (1)实行年薪制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终效益工资应当按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民李山全年工资所得应纳税款= [(5000-2000)×15%-125]×12=3900(元) 年终效益工资应当按一次性奖金计算纳税,64000÷12=5333.33(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375元。 年终效益工资应纳税款=64000×20%-375=12425(元) 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款=3900+12425=16325(元) (2)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50000)×(1-20%)×20%×(1-30%)+10800×(1-20%)×20%×(1-30%)=7929.6(元) (3)财产租赁所得,按月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是96000÷12=8000(元) 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8000×4%)×(1-20%)×10%=614.4(元) 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14.4×12=7372.8(元)。 (4)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3%=2400(元) (5)①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400=1200(元) ②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1240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③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200元。 (6)转让限售股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30000-280)×20%=19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