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2010年考试报考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补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且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现任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正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及以上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现任大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及以上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