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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工作总结

2011-10-7 02:27| 发布者: vv6| 查看: 1446| 评论: 0

摘要: 公安机关工作总结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为把全省公安机关打造成服务型机关,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执法为民的队伍,真正使公安工作达到“让人民满意”的效 ...
 
  公安机关工作总结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为把全省公安机关打造成服务型机关,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执法为民的队伍,真正使公安工作达到“让人民满意”的效果,厅党委重点推出了“四板斧”:一是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评机阿制,把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好坏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增强民警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内外网信息系统,拓宽为民服务领域,提高为民服务效率;三是全面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重点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执勤和管理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促使民警在服务于民上下功夫、创实绩。通过抓好用好“四板斧”,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步明显,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呈现出崭新的气象。省民调中心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省公众对公安队伍的评价,在连年上升的基础上,又同比上升了5.80分。
  一、真正以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公安工作好坏的标准,切实增强广大民警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008年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涵盖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执法质量等内容的综合考评,根据考评排名情况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严格兑现奖惩,全省通报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记分。起初,考评主要采取上级考下级的方式进行,上面考什么,下面就抓什么,这样,既产生了警令更加畅通、工作部署更容易落实的积极效果;但同时也产生了基层公安机关只盯着上级的指挥棒转、缺乏工作主动性、忽视群众呼声的消极影响,甚至出现了考评得分高而当地群众信访举报不断的现象。为了纠正考评导向,省公安厅在考评中加入群众评价指标,并逐步提高群众评价权重,从最初的占整个考评分值的12%,2008年为30%,今年则占到50%,同时还明确评先评优和“黄牌警告”直接受公众评价排名影响的若干情形,取消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工作指标。
  为了保证公众评价科学客观,省公安厅采取了民意调查与警务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民意调查结果在公众评价分中占70%的权重,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进行,采取国际通用的电话随机调查方式,根据各县市区的人口总数确定样本数,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公安队伍等方面的评价。警务调查结果在公众评价分中占30%的权重,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省厅组建了警务调查中心,聘请10名文职人员,采取电脑随机抽样、自动统计的方式,对与公安机关直接打过交道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3类:第一类是到公安机关报过警的群众,即拨打过110、119、122报警电话的群众;第二类是到公安机关办过事的群众,即到公安交警部门参加过驾驶员考试、进行过车辆年检、办理过车辆上户手续、受过交通违法处罚的群众,到公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身份证、户口和出入境证照的群众;第三类是到公安机关上过访的群众,包括通过“湘警网”进行涉警信访个案投诉的群众。对警务调查情况,省厅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年底汇总计分,直接纳入各地综合考评成绩。今年以来,厅警务调查中心已对58238名群众进行了调查,获得有效样本11643个,已下发了4期通报。从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群众对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总体上是肯定的,评价分为86.53分。其中,对110接处警的评分为80.51分,对119接处警的评分为85.36分,对122接处警的评分为81.72分,对交警部门办事的总体评分为85.01分,对人口与出入境窗口办理证照的评价为94.06分。根据各地在警务调查中的得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接警后出警速度不快、处警效率不高等问题,省厅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对警务调查中发现的典型个案,迅速责成相关市州公安局和厅属相关单位督查督办;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案件线索等,及时反馈各地各相关部门核查办理;对呈现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也适时总结推介。通过警务调查,问题发现及时,整改目标明确,对工作的促进非常明显,受到各级公安机关欢迎。通过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评机制,真正把公安机关干什么、如何干、干得怎么样的指挥权和评判权交给了群众,促使各级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真正根据“民意”导向抓工作,逐步形成了“群众呼声就是命令、群众要求就是任务、群众满意就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和行为习惯,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大增强。
  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
  省公安厅政府门户网站“湘警网”今年1月份正式投入运行,并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内及全国知名网站、各省市公安外网门户网站相链接。网站开设7大类一级信息、42项分类信息目录,内容涵盖公安机关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站开通以来,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这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我们不断开拓网上服务渠道,努力把网站真正打造成服务群众的平台。
  (一)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警务工作信息。一是通过“湘警要闻”、“治安快报”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侦破的各类案件等实时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湘警要闻”信息 3600 余条,“治安快报”信息1200 余条。二是在“湘警网”上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公安政策法规、规范文件,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同步公开发布。去年上半年,省公安厅由法制处牵头,组织对厅机关1990年以来制定的刑事、行政办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刑事、行政办案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266件,重新编排目录,统一格式,统一登记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们对现行的73项行政许可项目和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建议保留行政许可项目5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项,并将清理结果逐项列明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收费标准,编制了专门的汇编本,并在“湖南日报”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上公开发布。去年11月,省公安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的检查验收,获得了高度评价。三是通过“群防群治”栏目向群众发布“警方提示”、“公众防范”等信息。同时,在《湘警网》首页开辟“警情发布”专栏,及时向群众发布重大警情、治安动态、交通路况、交通和火灾事故等各类安全预警信息,提供安全预警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发布警方提示”、“公众防范”信息 100余条,发布各类安全预警信息30余条。
  (二)积极推行网上办事,提供便民服务。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2008-2009年度行政许可在线办理责任书》要求,省公安厅在“湘警网”开通了“网上办事”栏目,协调厅属各业务部门,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原则,公开各类公安业务办事指南,提供各类办事表格下载服务,及时公布办事结果反馈信息。目前,已按要求实现规定的15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申请表格下载、办事结果公示等在线办理服务。同时,大力加强网上办事系统开发和应用,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拓宽电子政务的范围。人口业务系统已经在全省搭建,预计年内可实现网上户口迁移,出入境网上受理系统也已经进入测试阶段;交警总队推出的交警“一网通”服务已正式启用,该平台的首期建设,主要针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一些问题,推出了驾驶人网上递交体检证明、机动车个性化号牌自编自选、新购机动车网上预约登记、机动车异地年检申请、驾驶人档案信息更正、机动车所有人信息更正、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和告知、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等八项网上服务;消防总队在网上开通了“消防办事大厅”,目前,已实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网上备案”服务,同时通过消防办事大厅,可实现对全省各地市的消防安全备案申请的集中审批管理。
  (三)开展警民互动交流,增进警民相互理解。策划推出“网上访谈”栏目,通过访谈的形式宣传全省公安重点工作和典型事迹,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栏目推出以来,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至今,已制作播出“网上访谈”节目14期,每播出一期节目,网站点击率都有大幅提升。今年以来,省公安厅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合作,录制了2期访谈节目,受到了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播出当日网站点击率近万人次。我们在“湘警网”上开设了“在线咨询”栏目,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公众问答”栏目问题受理和答复。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统一收集汇总后,再根据问题内容和性质分发到对应的业务部门进行解答,并限期反馈。到目前为止,共受理网民提问 97 起,全部予以公开答复,群众反响良好。三、大力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意,很多是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管理服务不规范引起的。2006年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启动了为期五年的“三基一化”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在规范组织机构、规范内外观标识、规范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执法执勤、管理服务行为规范化,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一)大力推进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执勤规范化,是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服务为民最根本的要求;不规范的执法执勤行为,背离服务为民宗旨,人民群众最反感、最愤恨。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民警为民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执法执勤制度。围绕缩小自由裁量空间、细化执法程序、解决模糊执法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具体的依据。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明确法制、信访、纪律、督察部门监督执法的职责,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千案督察”行动。三是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执勤能力。学习借鉴香港的《警察通例》,组织编写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4本书,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与素质要求、工作流程与依据、非常见警情处置、管理规范等5个方面的内容,分层级、分警种、分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全省公安民警人手一册,都能对号入座,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要达到什么标准。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应用《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工作方案”,把学习应用《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作为教育训练、苦练基本功的重要内容,在全省公安机关掀起了正规化指南学、训、考、赛、用的热潮。同时,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依托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从接警、立案、办案全过程网上流转,执法办案的程序成为办案信息系统的流程,不按程序办事无法正常网上流转,促使民警养成守程序、按规范执法执勤的习惯。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办案7万多起、办理刑拘6000多人次、逮捕2000多人次、行政拘留1万多人次、生成法律文书32万多份,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加大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力度。去年以来,省厅投入120万建设经费,对长沙航空口岸签证窗口进行扩展,使该口岸成为全国硬件领先的窗口。第五届“两岸论坛”期间,该窗口热忱为与会台湾代表服务,服务设施和质量受到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高度称赞。全省公安机关以“三基一化”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人口与出入境服务窗口、交警、消防办事窗口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各级窗口基本达到“接待场所宽敞明亮、内外部标识规范、警务公开内容醒目、便民利民措施到位、工作台帐齐全、监督机制健全”的文明窗口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执勤、管理服务的监督。除了强化传统监督手段外,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在 “湘警网”开辟了“网上民生”专栏。群众需要反映公安执法问题、要求查处案件、投诉民警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时,可以直接登陆《湘警网》,通过“网上民声”栏目进行实名制投诉(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对群众通过“网上民声”反映的涉警信访个案,我们即时分发到相关市州县公安局,由各地按照处理信访件要求组织办理并向信访投诉人反馈,由厅信访处牵头,厅警务督察处、纪委和相关警种按规定进行督查、督办。在这些信访投诉件办理时限到期后,对信访投诉人纳入警务调查范围,进行抽样电话回访调查。“网上民声”栏目开通后,群众不出门就可以上网反映自己的诉求,大大减少了上访成本,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接访效率,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一位江苏网民留言:“湖南省公安厅的‘网上民声’投诉栏目,让我们这些身在外省的湖南人感到温暖。”从今年4月1日“网上民声”开通至今,共收到群众投诉832起,其中,已办结回复的216起,正在办理中的616起,警务调查已电话回访84人。四、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激励民警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创实绩
  200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认真总结以往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企业现代管理理念,依托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坚持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经过逼着搞、不局限考核形式,推着走、实行计算机考核,小步跑、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三个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了精细化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最大亮点,就是抓住“目标设定、责任分解、过程控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五个关键环节,以日清事清、周结月评为基础,对每个单位、每位民警每天所做的每件事进行计划、控制和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和民警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一是坚持分解量化、定岗明责、纵横比较“三结合”,科学设置目标,优化考评体系。全省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单位总帐、部门分类帐、民警个人明细帐3本台帐,做到事事能考、人人被考。二是坚持日清事清、周结月评、年度总评“三步曲”,注重过程控制,确保考核到位。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日清事清——周结月评——年度总评”工作链,对民警考核实行民警日清自评、主管考核人周结审核、单位考核小组月评月审三级考核模式。对单位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底总排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三是坚持软件研发、硬件配置、应用培训“三同步”,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网上考核。省公安厅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精细化考评系统合二为一的应用平台,把工作流与考评流结合起来,把看似繁琐的考核过程变成了简单的“鼠标点击”,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考评科学性。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公安局和129个县市区公安分局全部实行了网上考核。四是坚持物质奖励、精神鼓励、政治激励“三并举”,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公安机关将考核结果与民警的绩效奖金、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精细化管理的刚性。省厅机关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中,明确规定,参加竞聘者,前12个月内精细化考核必须有4次以上“优秀”;同等条件下,获“优秀”次数多的优先提拔。全厅有近百名干部因精细化考核不“达标”而失去了竞聘资格。株洲市公安局根据精细化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每年奖金最高与最低的相差近1万元;同时,该局作出硬性规定,考核排名前30%的才有晋职晋级资格,连续2年排名后3%的予以免职。2008年以来,该局提拔任用149人、解决职级待遇316人、记功嘉奖436人,都严格按照考核排名在前的标准执行,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56名民警作出了免职或诫勉等处分。精细化考评有效激发了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事业心、责任感,深入挖掘了公安队伍的内在潜能,在全省公安系统营造出了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
  通过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广大公安民警在为民服务上愿为、能为、善为、积极有为,大力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动了全省公安工作进步。湖南省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近几年,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公安队伍的评价逐年提高;领导干部联点下访、开门接访和公安民警定期走访群众等“大走访”长效机制,《湖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十五项措施》等便民利民举措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警民和谐产生的战斗力在各项维稳保安工作特别是奥运火距传递、“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公安机关工作总结的延伸内容:工作总结文字表述的要求
 
 
1、要善于抓重点
总结涉及本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不能不分主次、轻重、面面俱到,而必须抓住重点。什么是重点?是指工作中取得的主要经验,或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探索出来的客观规律。不要分散笔墨,兼收并蓄。现在有些总结越写越长,固然有的是执笔人怕挂一漏万,但出有的是领导同志怕自己所抓的工作没写上几笔就没有成绩等等,造成总结内容庞杂,中心不突出。
2、要写得有特色
特色,是区别他事物的属性。单位不同,成绩各异。同一个单位今年的总结与往年也应该不同。现在一些总结读后总觉有雷同感。有些单位的总结几年一贯制,内容差不多,只是换了某些数字。这样的总结,缺少实用价值。陈云同志在50年代就强调:总结经验是提高自己的重要方法。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展工作时都有自己一套不同于别人的方法,经验体会也各有不同。写总结时,在充分占有材料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比较,找了重点,不要停留在一般化上。
3、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统一
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这就是观点与材料的统一。但常见一些经验总结往往不注意这一点,如同毛泽东同志批评的那样,“把材料和观点割断,讲材料的时候没有观点,讲观点的时候没有材料,材料和观点互不联系”,这就不好。
4、语言要准确、简明
总结的文字要做到判断明确,就必须用词准确,用例确凿,评断不含糊。简明则是要求在阐述观点时,做到概括与具体相结合,要言不烦,切忌笼统、累赘,做到文字朴实,简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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