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根据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就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和开题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的性质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是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拟撰写学位论文的题目向有关导师组作出的选题性论证报告。 开题报告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学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导师和导师组对毕业论文的指导作用,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环节的必需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未经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则不能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阶段,亦即不能获取学位证书。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拟写的论文类型(专题研究、调查报告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进行具体设计。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 3、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4、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5、论文进度安排、操作方式; 6、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开题报告应以书面(打印)方式向导师和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XX字。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开题由导师组组长主持,全体导师组成员和有关研究生参加。 开题程序为:(1)开题人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重点介绍论文题目、选题意义、论文结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内容;(2)导师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3)指导教师发表意见。开题报告会应有记录。 四、开题报告的审核 通过以上程序,如果导师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选题适当、设计可行,应当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开题报告存在不足,有可能影响论文写作的,经导师组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可以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选题不当或者存在其他致命缺陷,难以一时解决的,则不能通过开题报告。 由于研究生本人的原因致使开题报告未能如期进行或者未获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开题。如果再次开题仍未获通过,则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以结业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后,由开题人填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在导师和导师组长分别签字后,报法律硕士办公室存档。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保证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要求如下: 一、选题的确定 论文选题应在学术研究和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并经导师同意并经过开题确认后确定;或是导师根据相关学科研究的需要以及对研究生研究能力了解的基础上,由导师提出,征得研究生同意并经过开题确认后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应结合学科发展现状,关注学科理论前沿成果,力争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使学位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2、选题应密切结合实际,力求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中文化艺术领域急需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及热点问题,争取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选题应充分利用学校的学术资源和研究条件,并同时兼顾研究生自身的学术基础和专长进行选题。 4、选题范围大小适宜,难易适度,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地,确保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的立论依据。主要阐述论文选题的来源、选题的依据和研究背景情况、选题研究的目的以及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 主要阐述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现状及发展动态;所阅文献的查阅范围及手段。 3、研究内容。论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研究计划。阐述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及预期结果;提出初步论文提纲。 4、研究方法和研究条件。论文撰写过程中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目前已具备的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尚缺的条件及解决办法。 5、撰写计划。主要应包含阶段工作内容安排、工作量预计及起讫时间、阶段性成果和形式。 三、开题的要求 1、开题时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第三学期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第四学期进行;脱产学习一年的高教硕士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脱产学习的第二学期末之前完成。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开题在时间安排上与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相一致。凡未开题者,不得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2、开题准备。 (1)研究生应在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选题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仔细评阅后,方可提交院(所)开题报告会进行评议。 (2)开题报告会由所在院(所)统一组织进行,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由本学科领域的3至5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 (3)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一律要求张贴海报,并邀请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博、硕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参加。 3、开题报告会程序: (1)主持人(可由导师担任)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并宣读专家组成员名单。 (2)研究生作开题报告。 (3)专家组提问、研究生回答。 (4)专家组讨论评议意见。 (5)主持人宣布专家评议结果,开题报告会结束。 开题报告会应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既要进行认真评议、严格审核,同时又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学术表达,要支持和保护研究生理论创新的积极性。 4、专家组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措施落实的开题报告,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存在以下问题的,要限期修改补充,并重做开题报告: (1)选题不当,达不到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的的要求; (2)阅读的参考文献数量不够,水平不高,综合分析能力较低; (3)研究方法简单,研究措施不力,无法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 5、提交报告。开题通过后,研究生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打印开题报告(一式两份),导师、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由研究生和所在院(所)各存一份。 6、院(所)在集中开题后一周内将填好的《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名单统计表》交至校研究生培养办备案。 四、论文选题变更 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变更论文选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选题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院(所)分管院长批准,方可改换论文选题,但必须按上述开题报告程序重新做开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