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坚持“公开、真实、及时”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直机关工委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1)工委机关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意见、措施和实行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年度和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和实施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工委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包括贯彻省委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关于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决议情况和工作部署、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重大资金的使用;行政经费、工委管理党费、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3)常规性党务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工委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内换届选举、增补情况;出席本级党代会和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本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4)工作人员身份公开。 制作完善工作人员身份公开桌牌。 二、公开的形式 1、把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会议纪要、简报、通报、报告、备案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2、通过有关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3、利用党务公开栏、海南机关党建网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部门领导审核-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四、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 1、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每半年最后1个工作日为党务公开日,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 3、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 4、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各项阶段性工作、各部门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 足浴技师管理制度 足浴技师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会所所有技师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湘府铭洲最高管理当局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足浴行业规律制定 4、本制度所阐述的关于技师上钟方面的操作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考勤 1、技师上班分早、晚班,留牌值班人员不得未经主管允许私自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2、技师上下班必须点到,凡点到不在者,做迟到、早退处理。 3、技师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早退10—30分钟罚款20元,30分钟—1小时罚款30元,超过一小时罚5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4、技师不可无故旷工,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5、技师正式上钟后每月有三天公休,出勤不满月的按每满十天可公休1天的方法计算,原则上不准连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门主管人员提前申请,每月底要提前申请下月公休。(新入职有保底的技师每月初正常休假外,必须达到满勤,否则不予计算保底,病假除外。) 6、请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的病例和收费证明并经公司核实,特殊情况(意外事件)才能请事假,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半天以内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2天以上工资延迟相应的天数发放当月工资。 第三章 日常行为要求 1、技师上钟要讲究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上班必须穿工衣、工鞋、戴工牌,化淡妆,不能留指甲、戴戒指和手链等饰品上钟,违者处以5—10元罚款。 2、技师要礼貌待客、尊重上司;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热情问候,不能在营业区奔跑、大声喧哗,更不能在走道、房间、技师房等地议论客人、公司是非,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10—50元罚款。 3、技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罢工; (2)打人、骂人、打架、聚众斗殴; (3)偷盗、拾物瞒而不交、隐藏、侵占他人财物; (4)制造、传播谣言给公司、给他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 (5)拉帮结派,搞小团伙; (6)违反国家法律。 有以上行为者将处以200—400元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雇时扣除所有工资。 4、技师无论何时都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部门正常运作、影响部门制度的行为。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50—200元罚款。 5、必须遵守“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顶撞上司工作安排,违者将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 6、上下班不能从前厅大门或可用电梯出入,不准占用客用房间和客用休息区,违者罚款10元/次。 7、技师不得有厌倦情绪上钟或带情绪上钟,遭客人投诉者罚50元/次。 8、技师因服务态度被客人投诉者,处以50—100元罚款;因手法被客人投诉者,停牌培训两天并通过老师试钟后方可上钟,一个月被累计投诉2次者,罚款100元并停牌培训七天。 9、技师违规后,拒签罚款单者,给予加倍罚款;如不签者有两名管理人员签字生效。 10、与各部门同事要团结和睦、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有争吵、打骂行为。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否则除书面检讨外并处以20元—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雇扣除所有违约金。 11、技师上班时间用餐时间为30分钟,超出用餐时间一律按迟到处理。 12、技师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叫上钟不在,除特殊情况外(需经过主管同意),违者罚10元/次 13、下班后不可无故在公司逗留或留宿,特数情况须经上司许可,否则罚20—50元/次。 第四章 上下钟规程 1、技师上钟必须认真做好上钟前准备,配备好足浴用品,并化好淡妆。 2、技师在接到上钟指令,必须5分钟内到指定房间,超过5—10分钟罚款10元,11—20分钟罚款20元。 3、技师上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上钟流程和按摩程序、时间进行。 4、任何技师不可私自挑客、退客,违者罚20—50元/次。不可擅自窜房,违者罚10元—20元/次。 5、技师上钟要看准时间,不得偷钟、少时间,违者按5元/分钟计算处罚。 6、技师上钟要技师、主动向服务员反馈房间信息。如:茶水、饮品是否到位、其他技师是否到位、客人是否损坏房间物品,若视而不见引起客人投诉者相关技师罚10元/次。 7、技师上钟要礼貌,及时询问客人按摩的感觉,接受客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8、技师上钟严禁帮人点钟其他技师,违者罚50元/次 9、技师上钟不得将大量的水弄到地面上,或将垃圾乱丢影响清洁,违者罚10元/次。 10、技师被退钟,应视视为正常情况,温和有礼的对客人讲“不好意思,请稍等,马上再帮您安排”轻轻退出,不得有不满行为,违者罚款20—50元/次,退钟或提前下钟要及时通知调配。 11、技师上钟要清楚、准确、机智回答客人对公司消费项目的的询问,不可一问三不知。不准随意宣扬公司内部制度,跟不可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向客人讲公司不完善之处,不得说有损公司名誉和他人隐私之事,违者罚款20—50元次。 12、技师上钟,不准看电视、饮食、在沙发上睡觉;不准将灯全部关掉;禁止带手机上钟或在营业区接打电话;违者罚20—50元/次。 13、技师上钟,发现客人有脚气、嵌甲,要主动向客人推销修脚、治脚气。 14、技师上钟,如客人上洗手间,要主动带去带回,违者罚5元/次 15、技师上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为客人服务。做到生熟不欺、贫富不欺,不得偷工减料,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和赠品,拾到客人物品要技师上交,轻者罚50—100元,重者罚款300元并作开出处理。 16、技师上钟必须询问客人要消费多久,是否加钟,遭客人投诉者罚10元/次。 17、技师下钟,要收好按摩用品,胶袋、毛巾、桶、篮子等不得遗留在房间,离房是要向客人“您好,我是xx号,欢迎您再次光临。” 18、买单作假、私吞钱物者、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并作开除处理。 19、技师不得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要爱护公司的设施设备,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20、技师入职即签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间请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者合同自动延迟相应的天数。 21、技师违规有口头警告、抄制度、罚款、停牌、解雇开除等处理方式;开除除罚款外另不退还违约金。 第五章 技师房纪律要求 1、技师必须遵守技师纪律,爱护技师房卫生,不得在技师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弄脏墙壁,损坏公司物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书面检讨外处以10—50元罚款。 2、在技师房不的大声喧哗、打闹、打骂,否则将罚10—100元处理。 3、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技师房,否则罚20元/次处理 4、技师房不得有偷盗行为违者除罚款外并作开除处理。 5、技师非上钟时间不得离开技师房,外出须通知上司和钟房,避免叫钟不在,引起客人投诉。 6、技师违规以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为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