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2017突发应急预案4篇

2017-8-26 12:51|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55| 评论: 0

摘要: 2017突发应急预案4篇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 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3. 预 ...
2017突发应急预案4篇

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5 预警预报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启动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4 通信 
4.5 指挥和协调 
4.6 应急处置 
4.7 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 信息发布 
4.9 应急结束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总结与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资源保障 
6.3 经费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 
7.3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
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 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 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 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 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 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 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县人武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 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 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 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 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 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 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群体性事件、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3.11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3.1.2 信息来源:公众信息相关部门(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卫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秘密情报信息;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部门)提供事发地港、航道、通航设施、危险货物运输、进出港船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航道安全和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其它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众有关的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1.3 信息  报送: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提供的风险源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具体报送程序按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办理;公众信息、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掌握的信息由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收集办理。 
3.2 预防预警行动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根据对各方面信息的搜集、分析和核实情况,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海事部门:针对港口和航道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及时通报信息、编制应急预案,实行专用救捞船
舶和全天候动态待命和救助值班制度,随时执行救助打捞等救援抢险任务。 
3.3 预警支持系统 
由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水路交通预警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与共享工作,建立相关信息库和预报分析模型库,对事发态势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预测,提供科学的预警预防与应急反应对策措施建设,发布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信息。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级别确定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自然灾害、水运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短缺事件,可能造成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4.2 预警信息确认 
各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对报警信息加以记录和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确认预警级别,并及时向相关的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可能受到损害或影响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的单位和人员应立即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预警信息的同时,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严重、特别严重预警应报省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较重预警应报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一般预警由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确定,较重预警报市州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确定,严重、特别严重预警报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确定。 
3.5 预警预报解除 
当确定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不会发生时,发布预警预报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预报;已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立即宣布终止预警期,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ⅳ级)、较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ⅲ级)、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四级。 
4.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一般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的;造成5—6级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或7级及以下航道断航的;造成一般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造成一般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调用当地资源能够控制的;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6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的;4有以上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其他5—6级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的;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10—30人生命安全的;造成较重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调用本市资源能够控制的;对本市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重要港口遭受损失,一般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惩堵塞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造成4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危及30—50人生命安全的;造成
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调用本省和交通系统资源能够控制的;对本省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24小时以上;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2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造成特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对全省的社会、经济、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2 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ⅳ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一般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县市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州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2 ⅲ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较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报州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上报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4.2.3 ⅱ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报水中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定现场指挥赶赴事发现场,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应急行动。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 
4.2.4 ⅰ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报水路交通应急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报告相关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 信息采集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信息主要来源于港口、航道管理部门和企业、海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信息传输的主要方式是电话、传真及其他通信手段。需重点采集的信息包括: 
(1)事发现场位置、事件性质、事发原因、时间及发展态势,事发港口和航道的名称、设施及装卸储运情况和联系方式。 
(2)事件造成的破坏、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3)是否有危险品、是否可能发生起火爆炸、泄漏等潜在危险及已采取的措施; 
(4)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行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 
(5)现场环境情况及近期动态预报,包括风向风力、涌浪大小、冰情、能见度、水流流速和流向等。 
4.3.2 信息分析和报送 
县、乡镇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踪事件进展,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分析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实现信息共享。 
4.4 通信 
应急通信的信息网络系统主要由交通专业通信网络和公共通信系统组成。通信方式采用语音电话、电报、传真、数据通信等,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实现应急通信信息资源的交互与共享。 
4.5 指挥和协调 
4.5.1 本县辖区内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统一领导、协调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5.2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件发展变化情况。 
4.5.
3 当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5.4 发生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及时上报省市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4.5.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或有关隐患,应向有关部门(单位)或各级人民政府报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应急行动。 
在接报并确认事件等级后,各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等级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组织动员驻军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社会力量到达应急抢救现场,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 
4.6 应急处置4.6.1 处置措施落实 
各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 
(1)水运事故灾难 
联系航道管理机构疏通碍航、堵航物件,联系有关港口建设、疏浚和航标维护部门恢复港口或航道技术条件,联系水利等相关部门给予通航便利条件;紧急分析、监控、减轻和消除断航和压港的诱因,注意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对事故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对事故  及其危害的监视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及船舶、应急设备与器材及必要的后勤支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投入应急响应行动。 
(2)水运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海事、港航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处置工作;疏散车、船及重要设备、危险物资,对现场周边地区及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持秩序,有效控制局势。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本县境内或与本县有固定水运交通往来的其它地区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协助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港口和对来自疫情流行地区的船舶卫生防疫工作。 
(4)自然灾害 
严格遵守有关防灾减灾规定,在预警预防阶段加强对港口和航道设施设备的保养检查;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和做好记录,注意灾害动向,及早充分估计对港口和航道的影响并做好防港准备;加强对水文情报的收听和记录,加强对浅段和急流段的标识。 
4.6.3 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调用程序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的救生、消防及防护设备和器械及其他应急资源的分布情况及管理状况。在具有较高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港口和航道附近区域,适当配置应急响应设备库,并确保设施设备的数量、质量和性能。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械有紧急调配权。港口和航道的抢险、消防、救援、重建恢复等工作所需的船舶等在县内运输的,由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属于军队和武警系统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调用。 
4.7 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7.1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工作、抢险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 
(1)进入有危险的现场:应急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经现场指挥批准;掌握作
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行动;一旦情况发生变化,有可能危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立即启动备用方案。 
(2)进入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在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应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在进入污染区域时应佩戴依靠压力的自给式呼吸器和全套防护衣;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封闭处所;在接近有潜在危险的区域时应有足够的防护;对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按照规定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4.7.2 群众安全防护 
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及其衍生危险威胁的人员应尽快组织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现场指挥部应密切监视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疏散、防护、安置工作,或向上级指挥部提出意见、请示。如危险已减轻,则允许撤离人员重新进入现场;如险情加剧,危及现场人员和附近居民,应进行局部疏散。 
如需大规模疏散居民,应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拟定撤离计划,确定撤离路径、备用路线及交通工具、车流量控制、疏散目的接纳条件、通知撤离方式,告诉有关人员自身保护的注意事项或预防措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持社会秩序及公众情绪稳定。 
4.8 信息发布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县交通局会同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4.9 应急结束 
4.9.1 应急结束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港口通过能力、航道通航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运输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 
(5)危害已经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4.9.2 应急结束宣布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响应进展情况按照有关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1.1 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安置和物资征用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赔偿。 
5.1.2 灾后重建 
因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受损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其恢复经费应纳入县救灾专项财政预算。  
5.1.3 社会救助 
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县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2 调总结与评估 
应急结束后,县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小组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协助调查小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乡镇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写调查报告与
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建议。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设施,采取各种通信方式确保救灾抢险现场指挥通信畅通。在依托和利用公共互联网的基础上,加强紧急处置专用通信网的建设。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应加强管护,建立备份和紧急保障措施。在整合水路交通各应急职能部门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通信保障体系。 
6.2 资源保障 
县、乡镇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必要的应急资源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了解掌握有关应急资源,包括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和物资保障等。 
6.3 经费保障 
水路交通应急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由县财政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承担和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自救、互救、避灾等知识的宣传工作。 
7.1.2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 
7.1.3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7.2 奖励与责任 
对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 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会
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 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港口、江河、湖泊及其它通航水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交通局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交通局印发并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
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考
2017突发应急预案(2) | 返回目录
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 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五、附则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发布之起日正式实施。
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7突发应急预案(3) | 返回目录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酒店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酒店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为了能充分保证本员预案的实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小组的成员构成参照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现有模式。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 (总经理)

副组长:xx(书记)xx(副总经理)

成  员:xx 、xx、xx、

2、小组各成员职责:

组  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小组的组织、指挥、协调;

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成  员:负责所辖部门应急措施的落实、救援组织和善后处置,协助小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小组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范围

1、治安:抢劫、绑架、斗殴、凶杀、自然死亡、坠楼、恐怖活动;

2、消防:火灾、技防失效;

3、自然灾害:水灾、雷击、暴风、地震;

4、食品卫生:中毒。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治安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  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特征。决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逐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并用记号标注位置,交给警方处理;

(5)配合公安机关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安全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置小组须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安保、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有难以控制的趋势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通知酒店相关部门人员。安保员应在现场戒备,防止事态扩大;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斗殴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交警方处理;

(5)安保员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凶杀、自然死亡、坠楼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凶杀案时,服务人员应立即向总经理、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安保部报告;

(2)接报人员须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须有效协助警方开展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清理现场;

(3)安保员协助警方勘查现场,尽快运走尸体、清理现场;

(4)安全部、办公室配合警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恐怖活动案件的应急措施:

(1)恐怖活动主要有爆炸可疑物和爆炸恐吓两种方式;

a 、爆炸可疑物

①酒店内发现爆炸可疑物时,须第一时间报告安全部;

②安全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勘查现场,但不得轻易碰触可疑物,在无法确认可疑物品时,应马上报警,并划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③安全部请总机通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成员到店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④监控中心按可疑物外形通过监控录像查找嫌疑人,收集相关资料交警方处理;

⑤安全部、办公室配合警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b 、爆炸恐吓电话

①当酒店接到爆炸恐吓电话时,接听人员应尽量获取尽可能多的来电信息,并在接听过程中录音,;

②电话挂断后,接听人员须立即向部门经理、总经理和安保部汇报,不得对外散布任何消息;

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7突发应急预案(4) | 返回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生及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上级各类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具有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城子乡小学涉及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新城子乡小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分管人员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班主任及教师的作用,依靠全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新城子乡小学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急办)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沈北新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2执行机构

  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学校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本次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并向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4应急保障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讯运营企业的协调,必要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或以短信形式发布。保证学校对讲机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教职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力支持。

  4.3物质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需要。

  4.4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筹措重大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资金的使用、发放。

  4.5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4.6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治安工作。

  4.7避难场所保障

  提供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能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4.8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4.9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4.10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5监督机制

  5.1预案演练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课堂教学、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6预案管理

  6.1本预案由新城子乡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小、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学校突发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理救援组织网络、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设在中心小学校长室,下设应急办,设在安全保卫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处理救援相关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处理救援期间各救援行动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处理救援行动,保证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排查原因和责任。指挥部成员在接到事件报告或通知后,应火速(校内接报后5分钟、校外1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并迅速了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尽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立即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1)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职责

  ①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

  ③向公安、消防、卫生、安监、技监等相关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配合相关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教育局报告事件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向本校师生员工通报事件情况;

  ⑦根据教育局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⑧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

  (1)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2)突发校园卫生事件:

  (3)校内其它突发事件:

  ①火灾、溺水事件:

  ②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触电事件:

  ③交通安全事件:

  ④体育活动伤害事件:

  (4)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在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力求把事件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事件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总指挥报告;

  ⑥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

  (1)节假日值班:节日值班领导

  (2)日常值班:值班教师和带班领导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①在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件现场指挥;②在确认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向学校领导报告;

  ③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

  (1)通讯联络组:

  (2)疏散引导组:

  (3)医疗救护组:

  (4)警戒保卫组:

  (5)排险抢修组:

  (6)后勤保障组:

  5、应急处理救援责任制

  (1)总指挥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负总责。

  (2)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承担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学校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实施奖励。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件,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四)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件地点、时间、类别等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由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再由总指挥向县局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突发安全事件书面报告,报上级部门。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四)应急报告救援联系电话:

  教育局值班室(行政办)89864693.89865360

  教育局安全科89601195

  急救中心:110(昼夜)

  消防火警:119(昼夜)

  紧急医疗救护:120(昼夜)

  校长室:8986327089601170

  新城子派出所:89862443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防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二)事故灾难

  1.交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触电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火灾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4.溺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5.体育伤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三)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

  1.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四)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4.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5.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旅游应急预案3篇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梁星(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杨宏兵(景区经理)

  童光岩(景区总经理)

  赵富军(集团安保部经理)

  成员:周志军(景区主管)

  童宁(景区安保部经理)

  董志学(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03135151548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杨宏兵(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病、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排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更新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3-28 21: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