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11月14日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东会决议

2015-11-14 09:5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11月14日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东会决议  多选题下列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
11月14日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东会决议

  多选题

下列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上述第①项至第③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依据:2015年教材第二章77页。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5-19 13: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