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2015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新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新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含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现将2015年的“新考生”(指2015年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合格人员名单中的“新考生”于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附:2015年二级建造师(含相应专业)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合格人员名单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