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102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辅导资料 2Z20102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2014单;2015单) 一、项目经理部 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二、项目经理 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上的管理者。 是岗位职务,是委托代理人。 【习题】 1、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质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答案】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