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鹤岗市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10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至29日。两全其美网校城整理发布2015年鹤岗市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告供广大考生了解此次招考详情。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充实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科级以下(含科级)机关工作人员10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人选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中选调。 1.基本条件 ①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②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爱岗敬业,严以律已,具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③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勇于创新,工作有激情,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④良好的自身形象。热爱本职工作,廉洁自律,艰苦朴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好,群众满意度高。 2.基本资格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③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⑤选调的行政编制人员,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人员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选调人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受过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要由各单位组织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报名,并严格审查后,由组织(政工)部门统一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人选。个人自荐的,要按照报名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市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一律不予录用。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行政、事业编制选调人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应变决策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加权作为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初步定在10月中旬。 (四)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将行政编制人选前八名和事业编制人选前二名列为考察人选,提交部务会研究(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列为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借调试用 借调试用时间为3个月。 (七)调入任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借调试用期间,人选所在单位对干部职务调整的,市委组织部不予认可。 (八)其他 因考察、体检及主动放弃录用等情况出现空缺的,可按人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大楼404室),联系电话:335096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