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方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每年都会组织一次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测和申论两科。为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详情两全其美网校城整理发布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科目供各位考生查看。详情如下: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三)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相关事项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