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后审核-2015浙江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材料 相关推荐:浙江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 (一)《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报考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学历(位)证(取得在职学历的还应提供最高的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四)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在考后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试人员违背真实性承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12号)中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条款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