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5年司法考试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应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公证文本。没有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报名地市、州司法局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台湾报名人员应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没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具有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二)本人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能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认证。查询不到的,需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三)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打印版)。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并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 (四)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