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真题与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真题】 1. 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每月确认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没有按期付款,承包方欲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 )之日起计算。【2011】 A.第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B.最后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C.每次付款期限届满 D.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点是诉讼起止时间。依据《合同法》61.62条,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 根据《民法通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是( )。【2010】 A.1 B.2 C.4 D.2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点是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3.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7月1曰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1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9】 A.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2007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是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4.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2014】 A.1 B.2 C.4 D.20 【答案】A 【来源】P323 【考点】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解析】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