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5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口译)报名通知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三级口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外文局和国家外专局负责实施。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考试合格者由人保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考生取得其中一个级别的口译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任职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翻译职务。 一、考试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以及在校学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2日—3月27日;下半年8月24日—9月11日。 提交材料:两张一寸照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山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 电话:0531-86180084,86180085 我考点为考生提供方便,外地考生可选择函报,函报说明见我考点网站公告(http://www.sdwp.sdnu.edu.cn)。 笔译报名须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网上报名。 三、考试收费 本考点口译考试收费价目:
四、考试时间
五、成绩和证书 考试结束两个月以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中国网查询本人成绩。笔译、口译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者请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810房间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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