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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提交评审材料通知

2015-8-7 17:17| 发布者: azhwenbo| 查看: 87| 评论: 0

摘要: 湖北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提交评审材料通知   据湖北人事考试网得知,“湖北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受理材料时间:2015年8月17—9月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湖北 ...
湖北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提交评审材料通知
 

  据湖北人事考试网得知,“湖北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受理材料时间:2015年8月17—9月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社保大楼1507室)。具备申请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的考生注意关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业: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对象为:全省企业在职在岗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已退休人员不再进行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根据《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正高职高级统计师、正高职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办法(试行)》(鄂职改字〔2005〕4号)规定,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各专业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六)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并在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一)需装订的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

  第一部分:

  1、缴纳社保凭证(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近两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委托评审函(中央在鄂企业)

  2、学历证书复印件,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申报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5、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6、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5、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继续教育相关材料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8、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9、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10、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二)不需要装订的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供办证用。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6份,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三)需提交的电子数据

  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统一使用 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A3纸)一式7份。1份装订,6份装袋。(表格下载路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职称申报系统2015年(个人版))。《一览表》导出的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db格式输出,与纸质表格一并上交单位,由各地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接收。

  四、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1、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其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员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相关的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的原件,经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省高评办原则上不再审原件。

  3、各市、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及电子数据,统一由市、州职改部门审核造册集中上报;省直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造册集中报送。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1、受理材料时间:2015年8月17—9月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社保大楼1507室)。

  3、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7—87232951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正高职评审每人缴费300元,报送材料时请一次交清。

  表格下载链接地址: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bgxz/ztzl_list.shtml

  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

  评 审 委 会 办 公 室

  2015年8月6日

湖北2015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提交评审材料通知的延伸阅读——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问: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答:(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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