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查询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文件导读/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