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士/药师/主管药师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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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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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 认

    12月-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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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试

    5月18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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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二、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取得方式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0管药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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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已经确定,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月6日全面启动。从2015年起,增加了心理治疗初级(师)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据具体承担考试工作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此次考试仍采用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预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1月6日至25日。完成网上报名者于1月7日至28日期间,持打印的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4月28日至5月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考试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床医学、中药学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17日、23日、24日;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7日。

考试科目

  药学职称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各个科目所涉及的考试内容如下:
  初级药士
  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药理学、生物药剂学与药动学
  专业实践能力:岗位技能、临床药物治疗学
  初级药师/主管药师
  基础知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药理学
  专业实践能力:岗位技能、临床药物治疗学、专业进展

考试大纲

考试用书(参照2014年)

  初级药士:
  书名: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士)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年1月
  书号:ISBN 978-7-117-12230-6/R·12231
  语言:中文简体
  初级药师:
  书名: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师)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书号:ISBN978-7-117-15061-3/R·15062
  语言:中文简体
  中级主管药师:
  书名: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中级)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书号:ISBN978-7-117-15065-1/R·15066
  语言:中文简体

考试题型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将全部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题型如下表: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和题型
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 基础知识 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
专业实践能力

  下面分别介绍各种题型,并举例说明。
  一、单选题
  由1个题干和5个选项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每道题只有1个正确选项,其余均为干扰选项。
  1.姓娠后期血中高浓度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来自
  A.肾上腺皮质
  B.卵泡
  C.妊娠黄体
  D.胎盘
  E.卵巢
  二、共用题干单选题
  题干为一个病例摘要,并据此提出2~6个相互独立的问题,以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简单应用能力。每个问题只有1个正确选项,其余为干扰选项。此题型的答题过程在机考时是不可逆的,即进入下一问题后不能返回修改已答题目。
  例题:患者男,40岁。1年来进行性心慌气短,腹胀,下肢浮肿。体格检查:一般情况尚好。血压130/90mmHg(17.3/12kPa)。心脏叩诊浊音界向两侧扩大,心尖搏动及第一心音减弱,心尖部有3/6级收缩期杂音,心率100次/分,律整。双肺底湿性啰音。颈静脉怒张,肝肋下4cm,脾未及。双下肢浮肿(+)。心电图示: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
  1.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A.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关闭不全
  B.高血压心脏病
  C.冠心病伴乳头肌功能不全
  D.扩张性心肌病
  E.缩窄性心包炎
  2.下列疾病中,与该病相鉴别的是
  A.心包积液
  B.冠心病
  C.限制型心肌病
  D.缩窄性心包炎
  E.肥厚型心肌病
  3.为进一步确诊,应进行的检查是
  A.动态心电图
  B.X线胸片
  C.超声心动图
  D.心肌酶谱
  E. 血沉
  4.下列治疗措施中,不适合该患者的是
  A.钙拮抗剂
  B.利尿剂
  C.硝酸盐类制剂
  D.β受体阻滞剂
  E.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三、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由5个选项和2~3个题干组成,选项在前,题干在后。若干道题干共用一组选项,且每个题干对应一个正确选项,选项可以重复选择或不选。
  例题:
  A.卡介苗
  B.麻疹疫苗
  C.乙型脑炎疫苗
  D.百白破三联疫苗
  E.脊髓灰质炎疫苗
  1.小儿出生时应接种
  2.2个月小儿应接种

成绩管理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2014年全国各省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