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放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照片以及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以及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报名所在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