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多选练习题: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多项选择题 1.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合同 B.侵权 C.公证 D.不当得利 E.无因管理 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E.质量监督站 3.关于施工合同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合同的义务包括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价款 B.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C.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D.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E.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4.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 *1.A、B、D、E; 2.B、D; 3.A、D、E; *4.A、C、E 【解析】 1.答案A、B、D、E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虽然,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并不产生债的关系。因此,正确答案选A、 B、D、E。 2.答案B、D 本题是《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的原文,规定了建筑物缺陷损害责任的具体承担,即建筑物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其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显然,该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且,没有免责的事由。其中,他人泛指受损的一切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在内。正确答案B、D。 4.答案A、C、E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所以,正确理解其基本含义便能够作出选择。正确答案A、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