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通辽人社局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市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企业 通辽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岗位、专业、学历
三、储备对象 凡通辽市生源派遣期内(2012-2015年期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目前已在各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益性岗位上服务或服务期满的人员不在此次储备范围之内。 四、工作程序及方法 选拔储备工作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确定人员名单、签署协议、资料备案等方式进行。蒙授生和贫困家庭大学生按不低于15%和不低于30%的比例录取。 五、工资待遇 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相同工作人员的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财政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其余部分由企业承担)。 六、管理与服务 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储备企业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七、服务期满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储备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 (三)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四)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五)在今后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八、有关要求 (一)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等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填写《通辽市2015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自行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tlpta.com)下载。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 29日 报名地点: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配楼D326室 联 系 人: 辛渤 联系电话:8836251 15004983351 附: 《通辽市2015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