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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考试题及答案(1)

2015-5-14 14:43| 发布者: atxiao| 查看: 34| 评论: 0

摘要:   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考试题及答案(1)  政法干警考试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要求在主观方 ...

  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考试题及答案(1)

  政法干警考试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谋取(  )的目的。

  A.个人利益

  B.非法利益

  C.经济利益

  D.不正当利益

  2.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其还有放火罪, 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某还需执行的最长刑期可能是(  )。

  A.12年

  B.10年

  C.9年

  D.7年

  3.张某将一五岁幼童王某骗离家庭并欲将其带至外地出卖,途中被抓获,王某得救。张某的行为构成(  )。

  A.拐骗儿童罪

  B.拐卖人口罪

  C.拐骗儿童罪和拐卖人口罪

  D.拐卖儿童罪

  4.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共同犯罪人是(  )。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教唆犯

  5.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

  A.法律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客体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6.甲为杀死乙,向乙家投炸弹,造成乙死亡,房屋炸毁,甲的行为属于(  )。

  A.想象竞合犯

  B.实质数罪

  C.牵连犯

  D.吸收犯

  7.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  )。

  A.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

  B.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

  C.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D.不具备犯罪的主体条件

  8.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A.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属地原则

  9.罚金的适用方式是(  )。

  A.只能独立适用

  B.只能附加适用

  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D.只能并科适用

  10.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是(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拐卖妇女、儿童罪

  D.盗窃罪

  11.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 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12.我国(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该条文采用的罪状描述方式属于(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

  D.引证罪状

  13.王某在商场门口见一中年妇女挎着一个包,于是趁其不备,突然抢夺。但该中年妇女拽 住包不放。王某对着该中年妇女猛踹一脚,致使该中年妇女倒地松手,王某拿到钱包后逃逸。王某构成(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D.故意伤害罪

  14.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买回剧毒农药企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妻子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了

  B.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

  C.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D.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图****,却被该女制服

  15.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这种 情形属于罪数论中的(  )。

  A.牵连犯

  B.想象竞合犯

  C.继续犯

  D.连续犯

  单项选择题答案

  1.【答案】D。解析:行贿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

  2.【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本条规定的就是所谓“先加后减”的数罪并罚原则。故在本案中刘某还需执行的最长刑期可能为:7年+5年-3年=9年,故选C。

  3.【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俺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本案例中,张某拐骗幼童王某是为了出卖,故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4.【答案】B。解析:《刑法》第27条第l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由此可知本题应选B。

  5.【答案】A。

  6.【答案】A。解析: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触犯了两种罪行,构成想象竞合犯。

  7.【答案】C。

  8.【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属地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船舶上犯罪就被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在我国客轮上外国人针对我国公民犯罪,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确立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只能是属地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9.【答案】C。解析:罚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10.【答案】C。

  11.【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12.【答案】B。解析:简单罪状,是指条文只简单的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比如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叙明罪状,是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根据定义,可知应选B项。

  13.【答案】A。解析:《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日的。王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故本题答案为A。

  14.【答案】C。

  15.【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牵连犯的构成特征为:(1)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2)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3)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根据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本题的题干显然构成牵连犯。选项8想象竞合犯和C继续犯都只有一个行为,而选项D连续犯是数行为触犯同 一罪名,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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