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014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宜昌报名点考生: 2014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于2015年5月5日-5月15日集中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办理。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或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成绩通知书)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3、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一寸2张、二寸1张; 4、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湖北人事考试网”、“宜昌市人社局”、“宜昌人事考试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5年5月5日至5月15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办证资料。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原市劳动局办公楼)312办公室 (市内乘2路、6路、25路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4月30日 宜昌2014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的延伸阅读——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问: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答:(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