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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鸡文理学院考研拟录取名单公示

2015-5-6 16:46| 发布者: ajianwei| 查看: 224| 评论: 0

摘要:   2015年宝鸡文理学院考研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资格审查、复试、面试、体检,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1日-4月 ...

  2015年宝鸡文理学院考研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资格审查、复试、面试、体检,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1日-4月30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或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反映。校纪委电话:0917-356622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电话:0917-3565611。

点击下载:2015拟录取名单.rar

  2015年宝鸡文理学院考研拟录取名单公示的延伸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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