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辅导资料: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施工许可证—— 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 不办理———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 或 建筑面积300㎡以下 抢险救灾工程 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 军用 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 另行规定———军用 2、批准开工报告—— ≠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 ▲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 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招标或合法发包)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查)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已审核 全国人大及常委、国务院规定√ 其他× ▲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许可证————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 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 2、开工报告—— 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 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Z30201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停止施工 + 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1%—2%) 一级建造师法规辅导资料: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延伸阅读>>>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专业要求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参照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5年版)》编制的专业对照表执行考试 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