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招生专业与名额
注:此计划数额待批,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具体专业以2015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招生地域 2015年,我院本科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海南、安徽、陕西、贵州、四川、浙江、福建、北京和天津二十四个省(市、区)。共设吉林(长春)、山东(青岛)、山西(太原和榆次)、河北(石家庄)、湖南(长沙)、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浙江(杭州)、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和江苏(南京)十一个考点。 注:1、浙江(杭州)、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和江苏(南京)考点设美术学、书法学、美术类[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和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不含媒体应用策划)、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的考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和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应用策划)专业,仅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置考点。 3、根据河北省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河北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江苏省美术设计类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吉林省考生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因外省专业考试工作尚在联系中,相关要求学院会陆续公布,请外省考生随时关注) 4、黑龙江、山东、河北和河南省考点不接受非本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吉林省考生。 6、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吉林考区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需经军区政治部批准; 3、按各省招生部门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4、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5、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专业统考(联考),考生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6、报考表演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服装表演)专业对形象、身高和身材有一定的要求,部分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和音乐教育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服装表演专业:身材匀称,女身高1.70米以上,自备比基尼;男身高1.80米以上,自备泳裤; ③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晰、发声器官无疾病,考试时不允许化妆,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④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⑤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报考办法 1、考生先通过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取得14位考生号。 2、来吉林考区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招生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作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的依据。如户籍与学籍所在省份不同,请按学籍所在省份填报。吉林省考生不用网上报名,在外省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外省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www.jlar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31日 3、吉林省的所有考生和网上报名的外省考生需到我院吉林考区各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015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或《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 4、鉴于我院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5、按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每生每次200元。 相关规定 1、考生于2015年4月中旬访问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用于高考报名。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由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有2+2、3+1联合培养项目,为美术设计类优秀学生提供赴英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可同时颁发吉林艺术学院和诺森比亚大学双学位证书。 7、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8、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不含美术教育)、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应用策划)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按影视编导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采编播)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不含制作与创作)、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配音艺术)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绘画、中国画、雕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不含媒体应用策划)、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和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导/服装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8、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9、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通过我院各专业校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0、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在第二批A段录取。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1、在我院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2、各专业的外语成绩,根据当年高考的具体情况,要作适当要求。 13、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4、美术类、设计类、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生源。其他专业遵循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生源。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权重+专业课成绩*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高考志愿填报 1、考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必须持有我院招生办公室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2、我院属于国家31所自主招生院校,考生要了解我院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将我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致。
3、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除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现代器乐、戏曲音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其他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4、我院不受各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分限制,按我院公布的录取原则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线。 5、考生填报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时,按照文史类考生填报志愿要求进行。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学院 (一)音乐学专业 初试:演奏练习曲一首或乐曲一首(乐器不限,入学后统一开设钢琴课,不再开设其他乐件专业课) 复试:1、音乐常识及音乐简论(笔试,参考书:《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和《[高考音乐强化训练]音乐学卷》刘小君编著、湖南文艺出版社)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初试:1、基本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四部和声写作(笔试,参考书:《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复试:1、旋律发展;歌曲写作(笔试,参考书:《歌曲写作教程》樊祖荫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3、听音(笔试)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方向) 初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1、电脑操作(包括Cubase、Sonar、Protools或Logic Pro的录入、编辑和导出等)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四)音乐表演专业(民族乐器方向) 初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复试:1、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可自带伴奏,学院提供钢琴,其它伴奏乐件自备)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五)音乐表演专业(西洋管弦方向) 初试:任选大、小调音阶一首,包括三度、六度、八度双音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复试:1、演奏中等程度以上乐曲或奏鸣曲(与初试曲目不同)或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可自带伴奏,学院提供钢琴,其它伴奏乐件自备)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六)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初试: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复试:1、歌曲二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其中一首是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民族声乐除外)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喉咙检查 (七)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初试: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1、乐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变奏曲全部)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八)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方向) 初试:钢琴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1、指挥合唱曲两首(稍快速、稍慢速各一首)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