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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4-20 10:24| 发布者: abying| 查看: 64| 评论: 0

摘要: 2015年浙江省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 ...

2015年浙江省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各相关事业单位: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和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专业类岗位的,放宽到浙江省内户籍;

  (5)其他个别职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面向市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通过龙泉市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以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仍在社区工作的市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在2015年4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3、已在龙泉市卫生系统内及村级卫生室工作满3周年,现仍在本市卫生系统工作并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适当放宽,面向市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年龄不限,其中年龄超过40周岁的女性报考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4、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市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任职的时间及其他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5年4月22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其他特殊要求职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卫生系统医疗相关专业岗位比例为1:2,中医院计算机岗位按1:3)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对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4月30日)。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登陆网站(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上午 0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满分为150分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满分为150分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分类考试,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专业岗位(不含中医院计算机岗位)考试科目类别为E类,其他所有岗位考试科目类别为A类。

  《综合应用能力(E类)》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仔细辨别类别,并多加关注《考试大纲》。具体岗位对应考试类别详见招考计划。

  考试大纲下载网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龙泉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龙泉市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卫生定向边远全科医学职位在定向岗位服务期限为5年以上,基层林业管理职位在龙泉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录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7262228

  龙泉市卫生局:0578-7262763

  举报投诉电话:

  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578-7262055

  附件:2015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浙江省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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