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2014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4月15日之前 据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得知,山东莱芜2014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4月15日之前领取,请各位考生关注。 2014年全国经济(初级、中级)、审计(初级、中级)、统计(初级、中级)、会计(中级)专业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所需材料 领取资格证书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准考证、毕业证书、一张2寸照片。 三、领取时间、地点 证书领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5内。(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遇国家法定长假期领取时间可顺延) 地址:高新区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市人事考试中心(920房间)。 电话:0634—6296608。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莱芜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莱芜2014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4月15日之前的延伸阅读——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问: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答:(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