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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赔偿责任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

2015-1-23 14:35|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76| 评论: 0

摘要: 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赔偿责任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  A ...
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赔偿责任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2008年)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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