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和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业务内容 | ①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分红; ②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对外投资; ③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 ④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⑤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 ⑥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在建工程(不动产或非生产经营性动产) | 会计处理 | 作正式销售处理 | 借:应付股利① 长期股权投资② 应付职工薪酬④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还需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不作销售处理 | 当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按计税价计算消费税额) 当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如果是动产性质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工程领用本企业产品则无销项税) ――应交消费税(按计税价计算消费税额) |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合并之后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将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拿过来,做:
借:资产(被合并方的资产公允价值)
商誉(倒挤,借方差额为商誉)
贷:负债(被合并方负债的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对价)
营业外收入(倒挤,贷方差额为营业外收入)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先注销和封存参与新设合并的法人的账务,对于新设成立的公司:
按照取得的负债和资产的成本价格入账,按照新设的股本记账,将参与新设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直接抄写过来,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借:新设合并企业取得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贷:新设合并承担负债的账面价值
股本(按照协议规定的总股本)
留存收益(参与各方的留存收益累计额)
资本公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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