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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013-12-25 20:51| 发布者: haha9| 查看: 200| 评论: 0

摘要:   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升我县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及能力,按照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全面建 ...

  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升我县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及能力,按照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使干部培训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广大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力地促进全县各项工作开展。现将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以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一起抓,把提高各类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为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班次安排

  (一)认真抓好自治区、自治州下达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州的各类培训班。

  (二)根据实际,2013年全县主要办好以下培训班:

  1、县直各部门培训计划

  (1)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培训对象为县直部门、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培训4期,每期3-5天,培训350人,由县委组织部、党校主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安监局协办(时间待定)。

  (2)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1期,时间45天,培训45人,由县委组织部、党校主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安监局协办 (5月-7月)。

  (3)科级干部进修班,培训对象为科级干部,培训2期,培训90人,每期培训时间为45天,由县委组织部、县党校主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安监局协办(4月-10月)。

  (4)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乡镇党委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干事,党支部书记,县直党(工)委书记,总支、支部书记,培训2期,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培训130人,由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主办(7月 — 8月)。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党委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期,培训90人,培训时间为5天,由县委组织部、县党校主办(1月)。

  (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直属机关工委所属党支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训1期,时间5天,培训70人,由县机关工委主办(4月下旬)。

  (7)党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机关工委所属党支部党员,培训4期,每期时间为3天,培训605人,由县机关工委主办(8月 — 9月)。

  (8)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2期,每期培训时间2天,培训约200人,由县机关工委主办(时间待定)。

  (9)综治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及综治协管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120人, 由县政法委主办(4月)。

  (10)团队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村、社区及县直各部门团支部书记、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培训2期,培训时间3天,培训170人,由县团委主办(7月-9月)。

  (11)工会主席上岗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基层工会主席,培训1期,培训50人,培训时间2天,由县总工会主办(7月-8月)。

  (12)老干部理论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科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培训1期,培训时间2天,培训80人,由县老干部局主办(9月)。

  (13)学习xx大精神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教育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培训1期,培训时间3天,培训125人,由县教育局主办(1月)。

  (14)政治理论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教育系统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团支部书记等,培训1期,培训时间3天,培训80人,由县教育局主办(4月)。

  (15)党员政治理论培训班,对象为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3天,培训230人,由县教育局主办(6月)。

  (16)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会计从业人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2天,培训300人,由县财政局主办(7月)。

  (17)医疗保险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和社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250天,由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主办(5月)。

  (18)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等,培训2期,每期培训5天,培训120人,由县统计局主办(9月-10月)。

  (19)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村(场)调委会主任,培训8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240人,由县司法局主办(4月)。

  (20)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2天,培训21人,由县司法局主办(12月)。

  (21)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村计生宣传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3天,培训60人,县计生委主办(5月)。

  (22)动物防疫基本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动物防疫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3天,培训32人,由县畜牧兽医局主办(时间待定)。

  (23)动物防疫法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动物防疫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5天,培训16人,由县畜牧兽医局主办(时间待定)。

  (24)退牧还草项目管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乡草原监理人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35人, 由县畜牧兽医局主办(时间待定)。

  (25)森林资源管护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培训1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125人,由县林业局主办(5月)

  (26)林业重点工作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林业干部,培训1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38人, 由县林业局主办(6月)

  (27)特色林果业适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林业干部,培训1期,培训时间1天,培训49人, 由县林业局主办(12月)

  (28)公、检、法系统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对象为公、检、法所属工作人员,培训时间为1-4天,培训544人次,公、检、法系统按申报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2、各乡镇主要培训计划

  (1)举办村“两委”委员和其他配套组织成员培训班2期以上;

  (2)村后备干部培训班1期;

  (3)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

  (4)乡镇机关、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班至少2期;

  (5)举办适用技术培训3期以上。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培训,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培训,带头为培训班讲课。各单位要在严格按照本培训计划选派培训对象的同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干部培训工作,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2、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各乡(镇)、县直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制定经济规划、社会发展和工作计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系统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3、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利用乡镇党校,突出农牧民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和站所、村干部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方面的培训,年内乡镇机关、村、站所党员干部培训面不低于80%,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

  4、加强师资,改进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乡党校和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部门要加大对现有师资队伍的培训,县委党校要聘请县内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的离退休老领导和部门领导为兼职教师,给外派学习、培训(考察)的科级干部提供讲课机会。根据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督导机制。县委组织部每半年深入到县、乡党校及承担培训任务的县直有关单位(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资金投入等情况,并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延伸阅读——工作计划的写作要领

 

  一、写作原则

  写作工作计划必须依据其写作原则。其写作原则如下:

  (一)可行性原则

  在制定计划时,要进行认真、系统、全面的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制定计划的前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主客观诸样因素,反复酝酿、讨论,对未来的工作作出科学的预测。千万不可忽视客观规律,闭门造车。

  (二)科学性原则

  即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一是要根据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及事物的发展规律来制定计划,而不是根据个人的主观愿望、理想、热情和意志来制定;二是要对现实情况作具体科学的分析,依据分析的结果制定计划,而不是从抽象入手。

  (三)政策性原则

  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哪些事情应当做,哪些事情不应当做,这一切均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为尺度。故制定好工作计划,事前须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四)统筹性原则

  制定工作计划,要个体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又要与平行单位协调一致,以大局为重,以国家、民族利益为上,兼顾兄弟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也要正确处理好一般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注意计划本身的综合平衡,抓住工作重点,使各项工作均衡、协调地发展;还要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好工作的先后顺序。

  (五)明确性原则

  计划上的任务、目的、指标、措施、办法、步骤、负责单位或个人等应写得具体明确、责任分明。这样,既便于执行计划,也便于检查工作。

  (六)效益性原则

  计划的目标、措施等都要考虑节省人力、物力,本着节约的原则;还要考虑生产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益(如环境污染等),注重的综合社会效益。

  (七)恰当性原则

  制定计划不要把话说死了,不要绝对化,要留有修正的余地,在执行中可不断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这样,就会给计划执行者留有创造的天地。那些超标准的计划,看似振奋人心,实为空文;那些要求过低的计划,虽易执行,却不会起到促进工作、鼓舞士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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