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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山东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知

2013-12-5 14:5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213| 评论: 0

摘要: 2013年司法考试山东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全国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9 ...
2013年司法考试山东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全国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应试人员达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请于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报名地为山东省的申请人员现场审核的有关事宜由各市司法局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及时登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相关网站查询,并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申请事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2013年司法考试山东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知的延伸阅读——医师冲关备考小窍门

 

一、复习目的:平时认真学习是复习的基础,复习着重巩固已学的知识,明确考试范围,加强记亿,并解决一些尚不很理解的难点,疑点。平时对很多内容不理解,单纯依靠复习,是不可能取得统考合格成绩的。

二、复习方针:应按考试大纲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加强记亿,学员不能要求教师猜题、押题,教师不能任意缩小复习范围。

三、重点突出:所谓重点是指必须熟练掌握的内容,包括教材各章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带有连惯几章的知识内容;重要的带普遍性的问题,也包括本次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实践中各种常见性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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