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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管理知识教材辅导: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2013-12-5 11:12|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34| 评论: 0

摘要: 2014年管理知识教材辅导: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第五节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责任主体,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职业危害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
2014年管理知识教材辅导: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第五节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责任主体,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职业危害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职业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最高决策者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设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卫生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岗位操作规程中列入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必要的经费投入;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二、前期预防管理
  (一)职业危害申报
  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申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申报有关要求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人生产和使用。
  (三)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其主要管理内容为按照法规标准要求确定的申办程序、条件以及有关延期、变更等的要求,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劳动过程中的管理
  (一)材料和设备管理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和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原材料供应商的活动也必须符合安全健康要求;不采用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不隐瞒其危害;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有中文说明书;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要有中文说明书;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要有中文说明书;不将职业危害的作业转嫁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不具备防护条件的有职业危害的作业;有毒物品的包装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作业场所管理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置冲洗设备;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应急撤离通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必要的泄险区;放射作业场所应设报警装置;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应配置报警装置;一般有毒作业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红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应设淋浴间;高毒作业应设更衣室;高毒作业应设物品存放专用间;还应为女工设冲洗间。
  (三)作业环境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设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按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的结果存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四)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台账齐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有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计划,并组织实现;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有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履行告知义务
  其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载明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公布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健康体检结果;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六)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是职业危害防治的一项主要内容。通过健康监护不仅起到保护员工健康、提高员工健康素质的作用,而且也便于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使其早期得到治疗。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按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禁止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活动;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对接触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周期与体检项目给出了具体规定。例如,该标准关于接触粉尘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规定如下:
  1.接触矽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接触矽尘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均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也可有喘息、咯血等症状。
  2)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必检项目: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②选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2)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2年1次;劳动者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1年1次。
  2)x射线胸片表现为0+作业人员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1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矽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
  3)矽肺患者每年检查1次。
  2.接触煤尘(包括煤矽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接触煤尘(包括煤矽尘)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均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史、吸烟史及咳嗽、咳痰、喘息、胸痛、呼吸困难、气短等症状。
  2)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必检项目:心电图、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②选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2)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煤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3年1次;劳动者接触煤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年1次:
  2)x射线胸片表现为0+作业人员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1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煤工尘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
  3)煤工尘肺患者每1~2年检查1次。
  3.接触其他粉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其他粉尘指除矽尘、煤尘和石棉粉尘以外按现行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可以引起尘肺病的其他矿物性粉尘,包括:炭黑粉尘、石墨粉尘、滑石粉尘、云母粉尘、水泥粉尘、铸造粉尘、陶瓷粉尘、铝尘(铝、铝矾土、氧化铝)、电焊烟尘等粉尘。接触其他粉尘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均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也可有喘息、咯血等症状。
  2)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必检项目: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②选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2)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4年1次,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3年1次。
  2)x射线胸片表现为0+的作业人员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1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尘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
  3)尘肺患者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七)职业卫生培训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八)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报告与处理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施应完好;定期进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四、职业病诊断与病人保障
  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及时向卫生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发病情况;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患者;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积极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定期检查与康复;调离并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如实向职工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及鉴定所需要的资料等。

 

2014年管理知识教材辅导: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延伸阅读——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次性通过成功经验分享

 

  在往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有很多学员一次性通过了考试,并且普遍的到了高分,以下是总结的一些学员成功经验。

  1、首次报考的考生,要一次报考四科(不要存在今年过两科,明年过两科的思想),因为这四科内容是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的,复习时能相互贯通,触类旁懂,有的这科题目就是出自另外一科的知识。

  2、如果有的科目已经过了,而今年只考没有过的科目时,也要抽时间看已经过了的科目的相关内容。比如案例分析科目就涉及到四科的内容,所以四科都应该重新看一次书。如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等等有关的内容!

  3、《安全生产技术》这科的复习重点掌握前六章的内容,如果复习时间不够,可以不看后面三章,时间允许的话,可以看自己最熟悉的有关的章节(因为后三章是可以选答题的)。

  4、《案例分析》这科考试最重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多看案例题,各种类型的题型都有涉及、要掌握。答题时要抓住要点、重点,条理要清楚。答题时最好能列出1234点,内容勿乱、长,回答到要点就行。书写要整洁,卷面要干净,四科中只有这科有印象分,如果做到这点,那么你的分数会在无形中多加几分,只得59分的话,阅卷官会笔下留情让你过60分大关的。

  5、复习时要着重采取的方法:要先把国家安全总局配套的复习考试教材通读至少两遍以上,感觉内容掌握差不多时,再报名参加学易网的学习班来更加系统的学习,最后再循序做一些网站提供的练习题,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要想顺利通过注安资格考试,必须多看书多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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