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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的公告

2013-11-26 15:47|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219| 评论: 0

摘要: 浙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的公告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2日发布。现将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试 ...
浙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的公告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2日发布。现将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试人员自行下载成绩通知书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可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再邮寄。
  应试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12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市司法局申请分数核查。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联系电话,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
  (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信息,自动生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申请人应于2013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但应确保已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保留本人学生证原件,已备2014年毕业后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
  四、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在网上如实填写《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现场审核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与网上报名时同一底片的本人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照片背面居中用圆珠笔写上准考证号和姓名)。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绩通知书、申请表和报名表均在现场审核时打印,无需申请人自行提交。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杭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杭州市延安路484号市政府综合大楼
  电话:0571-85811357
  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电话:0574-87323218,87231609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电话:0577-88368816
  嘉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嘉兴市司法局6楼会议室(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
  电话:0573-83850598
  湖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215室
  电话:0572-2399118
  绍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胜利西路660号)
  电话:0575-85163214
  金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金华市胜利街508号老司法局大楼5楼
  电话:0579-82339001
  衢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衢州市司法局5楼(衢州市荷花三路249号)
  电话:0570-3086052
  舟山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717室
  电话:0580-2027664
  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府大楼西侧)
  电话:0576-88603589
  丽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丽水市司法局3楼(丽水市城东路99号,原市府大院)
  电话:0578-2106036,210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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