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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11-13 09:58|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87| 评论: 0

摘要: 2013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盟公安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拟在全盟各旗县市公安局、岭 ...
2013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盟公安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拟在全盟各旗县市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盟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等六个部门共计30个职位,各职位的工作内容简介附后。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盟各旗县市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突出; 
  2、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10月31日);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经济犯罪侦察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职务为主任科员以下;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公务员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不符合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现场报名地点:兴安盟人才市场(盟党政综合楼一楼东北角)。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兴安盟公安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经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与原件相符; 
  3、证明报考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的任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与原件相符; 
  4、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两张。 
  凡因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和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考察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试和遴选资格。原则上报考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三)报名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方可参加遴选考试。笔试准考证将于考试前一天在盟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按比例减少拟遴选职位。根据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排名最后者出现并列成绩则同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按比例减少拟遴选职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盟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3年11月24日9点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11月25日9点以后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面试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公安局、盟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报考者可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排名最后者出现并列成绩则同时进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考察之前进行。体检要在盟人社局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及遴选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人选工作经历及历年考核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要形成考察报告。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审定后,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8492157(盟公安局)8266518(盟人社局) 
  附件: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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