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点:第三章 第三章 银行主要业务 1.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由存款(人民币、外币存款)和借款(短期、长期借款)构成 ◎ 人民币存款 —— 个人、单位、同业存款 ◎ 外币存款 —— 个人、机构外汇存款 ◎ 短期借款 —— 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央行的借款 ◎ 长期借款 —— 一年以上的借款,包括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债等 存款业务 2009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各项余额为61.2万亿元人民币。分币种看,人民币存款余额为59.8万亿元,外币存款余额为2089亿美元;分来源看,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6,5万亿元,占43.3% 个人存款业务 ——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 ◎ 活期存款(计息起点为元,每季度末月20日韦结息日,次日付息) ◎ 定期存款(整存整取50元起存,零存整取5元起,整存零取1000元起,存本取息5000元起) 计息分积数计息和逐笔计息两种,储户只能选择银行,不能选择计息方式 积数计息法 ——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帐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多用于计算活期利息) 逐笔计息法 —— 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多用于计算整存整取利息) 存期内遇利息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存款业务 ◎ 单位活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单位通知存款(一天、七天) ◎ 单位协定存款 ◎ 保证金存款(按担保对象不同,分银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四类) 公司账户类型 ◎ 基本存款账户 —— 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 一般存款账户 —— 在基本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可取现 ◎ 临时存款账户 —— 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形包括: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人民币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同业存放)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 外币存款业务 外币存款业务的币种主要有9种:美元、日元、港元、英镑、澳元、加元、瑞士法郎和新加坡元 外汇储蓄存款 单位外汇存款 —— 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一个机构只能开一个,采用美元核定)、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 借款业务 ◎ 同业拆借 —— 期限短、金额大、风险低,手续简便的特点 ◎ 债券回购 —— 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回购利率一般低于拆借利率,因此债券回购的交易量远大于同业拆借 ◎ 向央行借款(央行充当“最后贷款人”) ◎ 金融债券 —— 发行条件:核心资本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盈利,三年无重大违法,贷款损失计提充足 2.资产业务 贷款是指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2009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42.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0万亿元,外汇贷款余额为3795亿美元 2004年10月29日,央行对贷款利率不再设上限 ◎ 按客户类型分 —— 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 ◎ 按贷款期限分 —— 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 按有无担保分 —— 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我国银行信贷管理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 贷款五级分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成为不良贷款 个人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 2.个人消费贷款 ◎ 个人汽车贷款 —— 贷款不得超过汽车价格的80%,商用车70%,商用货车60%,二手车50%,自用车贷款期限不超5年,商用车,二手车不超3年 ◎ 助学贷款 ◎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 —— 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 以本人或其他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帐式国债、个人人寿保单等权利出质 3.个人经营贷款 4.个人信用卡透支 公司贷款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3个月、短期3个月至1年,中期1-3年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分为流动资金整贷整偿、整贷零偿、循环贷款和法人账户透支四种形式 2.固定资产贷款 —— 一般为中长期贷款,分基建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贷款 3.并购贷款 4.房地产贷款 —— 房地产开发贷款(分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两大类)、土地储备贷款、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5.银团贷款 —— 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通常分牵头行(承贷份额不少于20%,分销给其它银团成员的份额不少于50%)、代理行和参加行 6.贸易融资 —— 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进口方银行为进口商提供服务和出口方银行为出口商提供服务) 贸易融资工具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开证银行依照客户要求,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它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他行进行该项付款 ◎ 按进出口分:进口、出口信用证 ◎ 按开证行保证性质分: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 按信用证下汇票是否附商业票据分:跟单、光票信用证 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上是跟单商业信用证 ◎ 按权利可否转让分:可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 ◎ 按付款期限分:即期和远期信用证 ◎ 按可否循环使用分:循环、不可循环信用证 ◎ 按是否保兑分:保兑、无保兑信用证 其它种类:预支、背对背、对开、旅行信用证等 押汇 —— 分出口、进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下或出口托收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下的进口押汇业务 保理 ——又称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账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 按进出口双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只有出口银行和出口商签保理协议)和双保理,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 福费庭(Forfeiting)—— 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或买断) 特点:出口商卖断票据,放弃票据一切权利;银行买断票据,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并承担可能拒付的风险 7.票据贴现和转贴现 票据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再以卖断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票据的行为 按出票人不同,票据贴现业务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债券投资业务 2009年全国债券发行量8.6万亿元,年末债券托管总量达17.5万亿元 债券投资的目标 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充足率 债券投资的对象 ◎ 国债 —— 记帐式和储蓄(凭证、电子式)国债 ◎ 地方政府债券 ◎ 金融债券 —— 政策性金融债(三大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和商业银行债券 ◎ 央行票据 —— 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 —— 企业债:政府机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债券,公司债:上市公司发行的,在中登公司托管并可申请上市交易的债券 债券投资的收益 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数量的债券投资收益与投资额的比率 名义收益率(票面收益率)=票面利息/面值*100% 即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购买价格*100% 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 到期收益率是投资购买债券的内部收益率(IRR) PV(Par Value)为债券当前市场价格 Ci为第i期现金流 y为到期收益率 债券投资的风险 信用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政治风险、操作风险等 现金资产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业务主要包括三项: ◎ 库存现金 ◎ 存放央行款项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中间业务 交易业务 ◎ 外汇交易业务 —— 即期、远期外汇交易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 远期(利率远期、远期外汇合约)、期货(Futures按交易标的物不同:商品、金融期货,是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互换(Swap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期权(Options分看涨期权Call Option和看跌期权Put Option) 清算业务 ◎ 国内联行清算(同一家银行的总、分、支行间彼此互称为联行) 跨系统(跨行)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人行办理 ◎ 国际清算 —— 分内部转账型和交换型两种 支付结算业务 是指银行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银行赚取手续费收入 传统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汇、本、支票和汇款 汇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分商业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本票 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提示付款期限为2个月 支票 出票签发的,委托出票人支票帐户所在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现金支票 ◎ 转账支票 ◎ 普通支票 —— 可转账或提现(但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汇款 ◎ 电汇 ◎ 票汇 ◎ 信汇 ◎ 信用证 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托收 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托收行与代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分光票托收(仅附金融单据不附带发票、运输单据等)和跟单托收(与之相反) 4.银行卡业务 信用卡 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按是否向发卡行交存备用金分: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特点: ◎ 循环信用额度:20-56天免息期,一般最高额度5万 ◎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 有最低偿还要求,最低一般为应还金额的10% ◎ 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国际上主要的信用卡组织有:VISA、MasterCard、◎CB、Dinners Club(大来卡)、American Express(美国运通) 借记卡 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 按功能不用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 5.代理业务 ◎ 代收代付业务 —— 代理公共事业费、代理行政事业性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两类 ◎ 代理银行业务 ——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资金结算、代理现金支付、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代理贷款项目管理)、代理央行业务(代理财政性存款、代理国库、代理金银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理结算业务、代理外币清算业务、代理外币现钞业务) ◎ 代理证券业务 —— 一级清算业务(各证券公司总部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资金往来)、二级清算业务(证券公司与其下属营业部之间的资金汇划) ◎ 代理保险业务 —— 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代理财产保险业务、代理收取保费及支付保险金业务、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 ◎ 其他代理业务 —— 委托贷款、代销开放式基金、代理国债买卖 6.托管业务 ◎ 资产托管业务 —— 基金托管、保险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信托资产托管、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托管、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产托管 ◎ 代保管业务 —— 出租保险箱、露封保管业务、密封保管业务 7.担保业务 ◎ 银行保函业务 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做出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将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保函条款相符的书面索赔履行担保支付或赔偿责任 ◎ 备用信用证业务 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是一种担保行为,与其他信用证相比,其特征是在备用信用证业务关系中,开证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 备用信用证分:可撤销和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8.承诺业务 商业银行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贷款承诺 —— 项目贷款承诺、开立信贷证明、客户授信额度(分贷款额度、开证额度、开立保函额度、开立银票额度、银票贴现额度、进出口保理额度、进出口押汇额度等)和票据发行便利四大类 9.理财业务 ◎ 对公理财业务 —— 金融资信服务、企业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现金管理服务、投资理财服务 ◎ 个人理财服务 —— 理财顾问服务、综合理财服务(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计划) 10.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渠道包括 ◎ 网上银行 ◎ 电话银行 ◎ 手机银行 ◎ 自助终端 |